那日柳氏父女和四大金刚去抓捕的并不是快刀小阎罗,而是那个粉家雀,可是这件事也太凑巧了吧。

    桃花城和望江城、五柳镇,在地图上就像一个三角形,离得很近,贺远的三哥在望江城,一两银是他的人,他为何没有跟着主子,而是出现在桃花城?

    不论桃花城还是望江城,都是大成王朝的小地方,不但快刀小阎罗藏身在此,就连如今最当红的头号通辑犯粉家雀也在此处现身,而且早不来晚不来,贺远到了望江城,他便也去了那里,而且还惊动了六扇门?

    种种不科学的事凑到一起,那就是有猫腻,崔小眠表示对这一切狠感兴趣,她正想拉着贺远搬个小板凳做进一步探讨,一个娇媚的声音便打破了她的计划。

    “大清早,你们两个在这里嘀咕啥呢?”玫瑰是个“假洋鬼子”,可却操着一口流利的京片子,看来贺远说得没错,她的确是十几岁后才被父亲认走。

    “阿姨早上好。”崔小眠点头哈腰。玫瑰不但是贺远的相好,还是他的青梅竹马,历来这种身份的小三都有掀翻原配的力量,小光头人小势微,当然小心巴结,至于巴结之后如何,那就呵呵,呵呵了。

    崔小眠才不想给她机会面对面研究自己,猫着腰一转身便跑进厨房做早餐。

    不过片刻,早餐便摆在了院内石桌上。

    “阿爹、阿姨,快来吃饭啦!”崔小眠忽然发现,阿爹配阿姨,叫起来真是顺嘴,都有个“阿”字。

    贺远恨不得把小光头吊起来,自从看到玫瑰,这小鬼头就把当年的约法三章全忘了,在玫瑰面前,开口闭口叫“阿爹”。

    好在玫瑰和他自幼相识。应该不会相信他有个相差十二岁的儿子的事。

    玉米鸡蛋葱花饼,切成厚片的香卤豆腐,自家腌的小酱菜,豉汁银鱼鸡蛋羹。还有一大盆疙瘩汤。崔小眠还给自己切了一盘卤得香喷喷的五花肉,以前早餐她不会吃这样肥腻的东西,做了几个月长期胃缺肉的假和尚,如今她恨不得顿顿大鱼大肉。

    贺远这阵子就想吃崔小眠做的饭,眼前的早餐看不去普普通通,但仔细一看就知道小光头用了心思,以前崔小眠很少做早餐,偶尔做一次也是做给自己吃,他这个当师父的都没有口福,这次摆明是在玫瑰面前给他面子。这小鬼头越来越懂事,越来越招人喜欢了。

    玫瑰并不知道这些早餐都是崔小眠做的,她以为是小丫做的呢。玫瑰在可萨生活多年,口味浓重,对这些清淡食品不感兴趣。崔小眠精心做的早餐,她几乎没有动筷子。

    贺远瞟一眼玫瑰,不动声色,心里却多了几分不快,小光头年龄这么小,又是大病初愈,辛苦做的早餐。你是长辈,即便不想吃,也要夸奖几句啊。

    但他又一想,这事倒也不能怪她,玫瑰自幼性格豪爽,粗枝大叶。没有中原女子的细腻,更加不会客套。

    这几个月来,崔小眠几乎没有长个子,还是只比石桌高出一个头,看到贺远的疙瘩汤喝完了。她马上懂事的给他添汤,小手颤巍巍端着汤碗,衣袖高高挽起,原本肥嫩得像藕节一样的小胳膊如今瘦得皮包骨头,看上去尤其惹人心疼。

    “乖,我自己来,你快去吃饭吧。” 摸摸崔小眠的光脑袋,贺远忽然觉得,有这么一个儿子也不错。

    玫瑰冷眼旁观,她看看贺远,又看看小光头,大的俊朗,小的俊秀。再看贺远看小光头时,那一副舔犊情深的表情,她便越发怀疑小光头并没有骗人,他们说不定真的是父子。

    昨夜贺远竟然没有留在房里,这让她很是意外,她是藩邦女子,对男女之事本就开化,喜欢就是喜欢,她不会刻意隐瞒自己的感受。当年情窦初开的她,拒绝了并不英俊,却很幽默的觉新,她离开中原时,贺远还是十岁孩童。

    十年过去,她回到中原,觉新已是名僧志觉,而贺远已是玉人一般的英俊少年。她从他的眼中看到了爱慕,她希望他能有所表示,可是他没有。

    得知他要来桃花城,她便说她想一起来看桃花,他并没有拒绝,到了这里,他没有让她住客栈,而是带她回到家里,她以为一切会水到渠成,可是却没想到,昨夜缠绵亲热间,他却戛然而止,逃得比兔子都快。

    接下来的几天,贺远和玫瑰出双成对,现在整个桃花城的人都知道了,师徒家常菜的贺大掌柜身边多了个美得冒泡的女人。

    崔小眠一到菜市场,就成了香饽饽。

    猪肉荣:“小光头,怎么没见你师父,让大美人吸干了?”

    白菜七:“那女的那么美,你师父花了多少银子才包下她?”

    卖鱼胜:“高员外家的佣人来买鱼,说是高三小姐哭得脸都肿了,是不是真的?”

    崔小眠费了好大劲儿,才冲出重围,讪讪地回到铺子里。现在是下午,铺子里没有客人,她一进门,就看到那两个没羞没臊的正坐在铺子里喝酒呢。

    这里既不是酒馆,又不是青楼,你们在这里喝酒,也太省钱了吧。

    这几天贺远除了晚上以外,整日都和玫瑰粘在一起,把桃花城的城里城外全都逛遍了,小小桃花城来了这么一位大美人,又和排名第一的钻石王老五在一起,如今整个桃花城的人茶余饭后都在议论这件事。

    贺远倒是还识趣,自从第一晚之后,他便把玫瑰安置到客栈里,这几天来,崔小眠也还是头一次在铺子里看到那朵玫瑰花。

    几天不见,玫瑰花更美了,有了爱情滋润的女人就是不一样,虽然只是精神上的,可能喝了几杯酒,玫瑰满脸春色,看贺远时眼底眉梢都是奸情。

    崔小眠觉得很不开心,她为那位素昧谋面的师娘打抱不平,虽说古代男人三妻四妾是平常事,可崔小眠认为男人花心就是渣了,像贺远这样的,既花心又不想负责任的,那就是渣男中的渣男,比三妻四妾的老男人还要再低一等!

    贺远正和玫瑰喝酒,小丫跑过来:“大掌柜,小掌柜请您过去一下。”

    贺远看到崔小眠时,她正在厨房里刻冬瓜。

    “有人订了冬瓜盅啊,多做一个,晚上我在家吃。”贺远还没有吃过崔小眠做的冬瓜盅,她没给他做过的菜,竟然做给别人吃,当师父的当然不答应。

    贺远已经几天没有回家吃饭了,所以崔小眠便问:“是你一个人,还是和那朵玫瑰花一起?”

    “我一个人。”玫瑰吃得简单,对这种精细菜肴反而不喜,免得又像那天早餐一样,她连筷子都不动,白费了小光头一番苦心。

    崔小眠“唔”了一声,继续刻冬瓜,所谓刻冬瓜,便是在冬瓜的外皮上刻出各种各样的花纹,这也是制做冬瓜盅的必备工续。

    见小光头不做声,贺远皱皱眉,她让小丫叫自己过来,就是让他看她刻冬瓜吗?

    “有事?”

    “嗯。”

    “何事?”

    “你喜欢玫瑰?”

    “小孩子别多事!”

    “我那还没有过门的师娘怎么办?”

    “师父今天心情好,你少跟我提她。”

    “好吧,不提就不提,你又不是我亲爹,我才懒得管你。”

    贺远从后厨回来时,觉得怪怪的,他认识小光头好几年,吵架吵了无数次,每一次小光头都是梗着脖子不服输,像今天只说了几句就偃旗息鼓,这还是头一回。

    这太奇怪了,他的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玫瑰,你累了吧,我送你回客栈休息。”

    带着酒意,玫瑰一双美目半眯着斜睨着他,红唇嘟起:“不嘛,我今天不走了,在这里陪着你。”

    “真想陪着我?好啊,那把这杯也喝了。”

    贺远的酒杯递到玫瑰嘴边,雪白的玉杯,而酒是淡淡的红,玫瑰的红唇触到玉杯上,却没有去喝酒,而是扬起下巴,妩媚地看着他。

    “你想灌醉我,然后把我送回客栈,让我一个人渡过漫漫长夜,是吗?”

    贺远轻声一笑,带出一丝轻挑:“其实我也舍不得。”

    “那你为何不让我陪着你,是嫌我不够美,还是嫌弃我比你年长,我才不信你还是雏儿。”

    贺远叹口气:“你很美,让我几乎把持不住,而且我一向认为,年龄大一些的女人更会服侍男人。”

    “既是如此,那你又是何苦?”

    贺远又叹了口气,声音中有几分遗憾:“我不敢。我怕被你吃得连骨头都不剩,而且我也怕三哥会吃醋。”

    玫瑰的脸色变了,正在窗外偷的崔小眠的脸色也变了。

    “你何时知道的?”玫瑰的声音有些发颤,她的酒量原就比男人好那么一点儿,贺远的酒灌不醉她,她只是想让自己醉了而已。

    “你来这里的第一夜,你左臂上的那个小小的疤痕应是为了掩释原有的一个标迹而刻意用刀划伤的。除了白银梅花堂,我想不起还有哪个组织会在左臂的那个位置刻有标迹。只是我没有想到,我幼年时青梅竹马的玫瑰姐姐,竟然也是白银梅花堂的人。”

    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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